天津限购政策是什么?
★在天津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天津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天津限贷政策是什么?
★在天津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天津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底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自2017年4月1日起,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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