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孩子在津上学政策
投靠父母落户上学
在父母取得天津市常住户籍后,可以投靠父母落户天津
投靠条件
夫妻一方为天津市户籍公民,在天津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所生子女已在外省市落户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的,可以提交材料向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手续齐全,当场办理。(特殊情形除外)
入学办法
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
随迁子女入学
父母取得天津市居住证后,其子女可以按照随迁子女身份在天津接受义务教育。
入学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南开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
5、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天津小升初按照学籍还是房产?
天津小升初是按照学籍进行录取。
参加天津市小升初随机派位方式,拥有一年及以上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混合填报本学区内的公办初中和面向全区招生的民办初中志愿,志愿学校填报的顺序完全依据学生和家长的意愿。
民办初中招生纳入全区招生统一管理,与公办初中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生。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填报民办初中志愿。
小学一年级入学和其他年级转入的学生毕业登记时,须与入学登记或申请转入时的房产及户籍信息一致,方可参加初中派位录取,否则将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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